市场里发生失火是由于邻居家线路老化,如何鉴别损失?责任哪个承担?是不是构成刑事案?
本人觉得会涉及到刑事犯罪。
1、邻居的行为涉嫌着火罪
着火罪是风险公共安全罪之一。
着火罪是指因为行为人的过失而引失火灾,导致紧急后果,风险公共安全的行为。
着火罪是过失犯罪。邻居家线路老化,还用大功率取暖器,是其过失行为的表现。
着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邻居的过失行为致使失火,导致损失一百多万元,也就是导致了重大公私财产的损失。依据有关刑事案件立案的规定,过失引失火灾,导致公共财产或者别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邻居的行为导致市场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的规范。因此,邻居的行为涉嫌了着火罪。
2、民事赔偿责任应由邻居承担
国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事件中,市场方为被害人,邻居被审察起诉后,就是被告人。
3、如何鉴别损失
鉴别具体的损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刑事案件能否成立。
失火损失需要专门机构的鉴别。
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别管理的补充公告》指出:“各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各自管辖刑事案件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存在争议、需要对涉案财物或标的进行价格鉴别的,办案机关应委托同级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鉴别机构进行价格鉴别。”
也就是说,损失的确定就由办案部门委托有关专门机构进行鉴别即可。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